訴願法第58條第2項 2024 概念懶人包 LINE/TikTok/Facebook 討論到幾樓?什麼是訴願?如何提起訴願?訴願書填寫須知? - 新竹縣政府,行政院及各級行政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6 相關法條,訴願審議-有關人民提起訴願相關流程過程? -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訴願決定書 - 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訴願法,訴願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訴願法 - 法源法律網,訴願法 - 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訴願法-編章節條文 - 全國法規資料庫,訴願法§14-全國法規資料庫,訴願法§58-全國法規資料庫...
當您對新竹縣政府所屬各行政機關的「行政處分」不服或覺得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您就可以依照訴願法第58條規定,以書面的方式經由原行政處分機關向新竹縣政府提起訴願。
原行政處分機關收受之訴願書未具訴願理由者,應於十日內移由訴願管轄機關審理;附具訴願理由者,應於二十日內依本法第五十八條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辦理。
人民提起訴願案件相關流程人民對行政處分不服時,依訴願法第58條及第59條規定(...(2)申請陳述意見(訴願管轄機關得職權通知訴願人或關係人陳述意見)(第63條)
設備(排煙機故障)等2項缺失與訴願人消防安全檢修申報書判定為合格之結果不符,審認訴願人未依規定實施綜合檢查,且係第2次違反消防法第38條第3項規定,乃當場開
2022年3月6日—第2條(對申請案件應作為而不作為得提起訴願).﹝1﹞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於法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認為損害 ...
訴願人在第十四條第一項所定期間向訴願管轄機關或原行政處分機關作不服原行政處分之表示者,視為已在法定期間內提起訴願。但應於三十日內補送訴願書。第58條.訴願人應繕 ...
訴願法(民國101年06月27日).第1條,人民對於中央或地方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訴願。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 ...
訴願法(民國101年06月27日).第1條,人民對於中央或地方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訴願。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 ...
依第二條第一項規定提起訴願者,第一項第三款、第六款所列事項,載明應為行政處分之...第58條.訴願人應繕具訴願書經由原行政處分機關向訴願管轄機關提起訴願。
第14條.訴願之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之。...訴願之提起,以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受理訴願機關收受訴願書之日期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