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願法第58條規定 2024 概念懶人包 LINE/TikTok/Facebook 討論到幾樓?什麼是訴願?如何提起訴願?訴願書填寫須知?,什麼是訴願?如何提起訴願?訴願書填寫須知? - 新竹縣政府,有關人民提起訴願相關流程過程?,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第58 條- 訴願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行政院及各級行政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6 相關法條,訴願審議-有關人民提起訴願相關流程過程? -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訴願法,訴願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訴願法 - 法源法律網,訴願法§14-全國法規資料庫,訴願法§58-全國法規資料庫,訴願法第58、67,訴願法第58條條文修正- 黎明技術學院- 資訊網,訴願答辯技巧,訴願答辯技巧 - 彰化縣政府-行政處...
訴願法(民國101年06月27日).第1條,人民對於中央或地方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訴願。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 ...
主旨:行政院函釋有關訴願人及其訴願代理人不在原行政處分機關所在地住居,依訴願法第58條規定向原行政處分機關遞送訴願書者,以其住居地與受理訴願機關所在地間之區域 ...
2021年9月18日—﹝1﹞依法受中央或地方機關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或個人,以其團體或個人名義所為之行政處分,其訴願之管轄,向原委託機關提起訴願。第11條(向承受業務 ...
當您對新竹縣政府所屬各行政機關的「行政處分」不服或覺得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您就可以依照訴願法第58條規定,以書面的方式經由原行政處分機關向新竹縣政府提起訴願。
人民提起訴願案件相關流程人民對行政處分不服時,依訴願法第58條及第59條規定(下列條文均為訴願法),得經由原行政處分機關向訴願管轄機關提起訴願或直接向訴願管轄 ...
原行政處分機關收受之訴願書未具訴願理由者,應於十日內移由訴願管轄機關審理;附具訴願理由者,應於二十日內依本法第五十八條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辦理。
第14條.訴願之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之。...訴願之提起,以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受理訴願機關收受訴願書之日期為準。
訴願人應繕具訴願書經由原行政處分機關向訴願管轄機關提起訴願。原行政處分機關對於前項訴願應先行重新審查原處分是否合法妥當,其認訴願為有理由者,得自行撤銷 ...
訴願文書之送達,除前二項規定外,準用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至第六十九條、第七十一條至...第58條.訴願人應繕具訴願書經由原行政處分機關向訴願管轄機關提起訴願。
置原則,依訴願法第58條規定,訴願人應.經由原處分機關向訴願管轄機關提起訴願,.由原處分機關先行審查原處分是否合法妥.當。O原處分機關認訴願為有理由者,得自行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