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第4條.酒盛裝容器不得有不良變色、異臭、異味、污染、發霉、含有異物或纖維剝落。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第2條.本標準適用於酒類之盛裝容器,包括其蓋子、蓋墊片、瓶塞等封口裝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第3條.酒成品之塑膠製盛裝容器不得回收使用。
本標準適用於酒類之盛裝容器,包括其蓋子、蓋墊片、瓶塞等封口裝置。第三條.酒成品之塑膠製盛裝容器不得回收使用。第四條.酒盛裝容器不得有不良變色、異臭、異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