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6款 2024 概念懶人包 LINE/TikTok/Facebook 討論到幾樓?勞動基準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勞動基準法§12 相關判例 - 全國法規資料庫,勞動基準法§12 相關大法官解釋 - 全國法規資料庫,勞動基準法§12-全國法規資料庫,勞動基準法§14-全國法規資料庫,勞動基準法第11 - 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所稱曠工三日之定義為何? ∣ 簡 ......
但雇主有前項第六款所定情形者,勞工得於知悉損害結果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三、依第三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
第12條.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雇主依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至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修正公布之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教師除有該項所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外,不得解聘、停聘或不續聘,其中第六款(即一○一年一月四日 ...
條文內容·一、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二、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
五、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或對於按件計酬之勞工不供給充分之工作者。六、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勞工依前項第一款、 ...
檢視現行法條,第12條,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一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2018年11月20日—1.有關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之定義,最高法院84年度台上字第1275號判決闡明:「勞工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者,雇主得不經 ...